原标题:上海迪士尼“强制搜包”不接受调解?法律不能缺席
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食物”且“翻包检查”事件,引发的舆论风暴仍未平息。
据人民网报道,上海浦东新区消保委日前透露,针对“强制搜包”问题,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上海迪士尼方面给出的说法是,翻包是“应相关部门的要求”,但拒绝透露具体是哪个部门。中消协专家指出,相关监管部门不能缺位,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
舆情发酵以来,虽然翻包检查引发业界和法律人士的不少讨论,但时至今日,处于风口浪尖的上海迪士尼仍不接受消保委的调解,这明显体现出对法律的不够重视:搜查只能由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实施,上海迪士尼方面没这权力,其搜包程序涉嫌违法和侵权。
毋庸置疑,由游客提起诉讼,用法律来定分止争,让一切问题和争议都置于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当然是最权威的手段。
目前来自上海的大学生小王就将迪士尼告上了法庭,并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二是要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损失46.3元。目前,浦东新区法院已以“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立案,且已开庭,期待这次诉讼能给出公平的审判结果。
在此之外,由消协等社会组织直接对上海迪士尼提起消费公益诉讼,也不乏可行性。面对迪士尼这样体量巨大的企业,由相关消协提起的消费公益诉讼,比消费者个人提起的私主体诉讼,更有优势。
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来自法律、制度和财力、智力的支持。
一是《民事诉讼法》第55条和最高法院专项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消协组织相互之间的协助配合,且容易取得主管部门的支持,在调查取证上获得较好效果。
三是有自己的专家团队,有较强的财力支撑,这些都能保障取得最佳的诉讼效果。
拿中消协诉雷沃重工等四被告违法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公益诉讼案为例,3年时间中,中消协到国家机关、交通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查证,得到全国各个消费者协会组织配合,“涉及地区广泛,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等地,调查了100多个证人”,这显然不是个人能够胜任的。
除了法律手段,有关部门的监管也不能缺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等10种情形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即使公检机关行使搜查职权,也必须出示搜查证方可为之,作为企业,上海迪士尼对顾客搜包,侵害了消费者尊严和个人信息等。我认为,有关部门显然有必要对其依法进行监管。
说到底,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食物”等做法或许经得起法律考量,但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强制搜包”,必须得到遏制。
监管不缺位,法律不和稀泥,民意不失声,也只有这样,迪士尼翻包检查事件才能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
上海迪士尼回应”不接受调解”:该说法不符合事实
据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官方微信消息,8月23日,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团队就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发布相关说明。
全文如下:
关于近期媒体和公众对于乐园相关规定,包括入园安检流程的持续关注,我们一直在聆听各方建议,并希望不断学习和完善。我们和所有媒体、公众、游客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游客安全、舒适的游园体验。
对我们的游客而言,安检不是件有乐趣的事,事实上对我们也同样如此。但是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需要在所有游客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之前,对游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检。我们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制定了游客入园的安检流程,并持续进行审视及优化,以确保其合法合规。
与此同时,为保护每一位游客和演职人员的安全,并保障游客的游玩体验,我们希望造访上海迪士尼乐园的游客能了解并遵守“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包括入园安检,共同防止会对游客安全和乐园环境有影响的物品被携带入园。
乐园每年接待数百万游客,我们尽最大努力减少安检流程对游客们的影响,而对于其给游客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们的演职人员将竭尽所能减少其影响,我们也将持续探索新的方式以进一步提升安检流程和服务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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